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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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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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能力与水平,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围绕“十二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十二五”规划中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和要求,《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确定了信息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提出了加快信息化发展的保障措施、发展方向与技术路径。

  根据《指导意见》,“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强化顶层设计为统领,以统一标准规范为基础,以突出平台建设为核心,以加强信息利用为主线,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到“十二五”期末,建成覆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信息网络和国家、省两级数据中心,完善信息安全、信息标准和应用支撑平台三大支撑体系,建成覆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食品监管业务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六大业务平台,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推进阳光审批、动态监管与科学决策,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为实现上述目标,《指导意见》提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完善体制、健全机制,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健全体系、保障安全,深化应用、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同时明确了加强关键业务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加快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加强信息化工作绩效考评等六项重点工作,并确定了具体时间进度要求和相应的保障措施。

  信息化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工程。去年底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工作会议强调指出,以信息化手段有力助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指导意见》的发布,必将促进全系统更加深化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工作的认识,更加主动地迎接信息化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更加自觉地把信息化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坚持一盘棋,坚定一条心,强化顶层设计,统一标准规范,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应用效能,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工作水平,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新的贡献。